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6-18 作者 :管理员

北京鑫运昌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重于泰山、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理念,创建“安全无小事,人人为安全”的安全型企业,公司决定6月份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落实一岗双责,创建安全企业”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一岗双责,创建安全企业

二、活动时间

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全面开展,部分活动贯穿到7月份。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做好此次活动,公司特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长:朱峻岭

 员:吴建华、田   龙、董   海、张春林、门喜丰

            焦   芳、马桂玲、冯丽骏、郝雪丽、范   

         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任:董  海(兼)            

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四、活动安排

1、开展好静态宣传。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组织将公司电子屏更换为“落实一岗双责,创建安全企业”、“安全永远第一 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行车无事故  确保夏季交通安全”、“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遵守交通行为规范”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横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广大员工关注安全,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完成时间:61日前。

2、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6.16”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将组织安全部、总经理办公室等部室人员在公司正门处设置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点,开展以疫情防控、防火、防高温、防中暑、防雷等防灾减灾、夏季安全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不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避险能力和遵章守纪观念。完成时间:6月18日前。

3、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实施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安全部要编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资料,下发到部门班组,各部门负责人要督促学习,并组织进行学习考试。 完成时间:6月19日至7月19日前。

4、开展一次防汛物资准备等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安全部、总经理办公室要针对夏季防汛物资准备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事先储备必要的防汛、防洪物资、装备,做好防汛、防暴雨等灾害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完成时间:6月8日前。

5、开展一次综合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在消防、防汛、用电安全、特殊天气预防安全事故等工作方面,依据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岗位安全责任,认真查找本责任范围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协调解决,及时整改、及时验证,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完成时间:6月26日前。

6、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在进一步修定完善公司综合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公司民爆物品运输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认真策划、组织一次民爆物品运输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涵盖民爆物品转移运输),进一步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锻炼队伍,使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所在岗位职责、报告及处置程序,提高员工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完成时间:6月20日至7月30日。

7、认真开展各类专项安全检查活动。结合夏季交通安全工作,安全部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做好运输驻班作业点、专用车辆、消防安全以及相关方安全等专项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确保民爆物品安全储运。 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五、活动要求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公司各级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2、“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凡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隐患整改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和隐患,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工作,7月20日前,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应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履行审核程序,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归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