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七督察组对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市委市政府第七督察组领导对我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2020年10月21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七督察组一行十余人,在房山区交通局王晓军副局长、董辉副局长、段宁科长、张稳主任的陪同下,对北京鑫运昌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公司总经理助理吴建华、安全部部长李俊、运输部经理门喜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了检查。
督察组依据《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对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配置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等方面基础管理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查阅;现场抽查提问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安全管理人员准确流畅的回答,得到了领导的称赞。
随后,督察组对公司危运车辆停车场车辆布置情况、车辆应急动态监控装置、车辆标识标牌、车载灭火器及停车场消防设施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运输部经理门喜丰向督察组详细介绍了公司民爆物品专用车的车辆性能、安全设施配置及运输经营管理等情况。
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督察组对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及现场安全管理现状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危运车停车场管理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督察组人员现场检查危运车辆灭火器
督查组人员对公司消防水井进行检查
督察组详细查阅公司安全管理基础资料